珠海康达信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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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领导作用
5.1领导作用与承诺
最高管理者应证实其在环境管理体系方面的领导作用和承诺,通过:
a)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负责;
b)确保建立环境方针和环境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战略方向及所处的环境相一致;
c)确保将环境管理体系要求融入组织的业务过程;
d)确保可获得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e)就有效环境管理的重要性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进行沟通;
f)确保环境管理体系实现其预期结果;
g)指导并支持员工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做出贡献;
h)促进持续改进;
i)支持其他相关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证实其领导作用。
注:本标准所提及的“业务”可从广义上理解为涉及组织存在目的的那些核心活动。
5.2环境方针
最高管理者应在确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方针,环境方针应:
a)适合于组织的宗旨和组织所处的环境,包括其活动、产品和服务的性质、规模和环境影响;
b)为制定环境目标提供框架;
c)包括保护环境的承诺,其中包含污染预防及其他与组织所处环境有关的特定承诺;
注:保护环境的其他特定承诺可包括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
d)包括履行其合规义务的承诺;
e)包括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以提高环境绩效的承诺。
环境方针应:
——保持文件化信息;
——在组织内得到沟通;
——可为相关方获取。
5.3组织的岗位、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确保在组织内部分配并沟通相关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最高管理者应对下列事项分配职责和权限:
a)确保环境管理体系符合本标准的要求;
b)向最高管理者报告环境管理体系的绩效,包括环境绩效。
6策划
6.1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
6.1.1总则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满足6.1.1至6.1.4的要求所需的过程。
策划环境管理体系时,组织应考虑:
a)4.1所提及的问题;
b)4.2所提及的要求;
c)其环境管理体系的范围;
并且,应确定与环境因素(见6.1.2)、合规义务(见6.1.3)、4.1和4.2中识别的其他问题和要求相关的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以:
——确保环境管理体系能够实现其预期结果;
——预防或减少不期望的影响,包括外部环境状况对组织的潜在影响;
——实现持续改进。
组织应确定其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的潜在紧急情况,特别是那些可能具有环境影响的潜在紧急情况。
组织应保持:
——需要应对的风险和机遇的文件化信息;
——6.1.1至6.1.4中所需过程的文件化信息,其程度应足以确信这些过程按策划实施。
6.1.2环境因素
组织应在所界定的环境管理体系范围内,确定其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能够控制和能够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及其相关的环境影响。此时应考虑生命周期观点。
确定环境因素时,组织必须考虑:
a)变更,包括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以及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b)异常状况和可合理预见的紧急情况。
组织应运用所建立的准则,确定那些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因素,即重要环境因素。
适当时,组织应在其各层次和职能间沟通其重要环境因素。
组织应保持以下内容的文件化信息:
——环境因素及相关环境影响;
——用于确定其重要环境因素的准则;
——重要环境因素。
注:重要环境因素可能导致与有害环境影响(威胁)或有益环境影响(机会)相关的风险和机遇。
6.1.3合规义务
组织应:
a)确定并获取与其环境因素有关的合规义务;
b)确定如何将这些合规义务应用于组织;
c)在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其环境管理体系时必须考虑这些合规义务。
组织应保持其合规义务的文件化信息。
注:合规义务可能会给组织带来风险和机遇。
6.1.4措施的策划
组织应策划:
a)采取措施管理其:
1)重要环境因素;
2)合规义务;
3)6.1.1所识别的风险和机遇。
b)如何:
1)在其环境管理体系过程(见6.2,7,8和9.1)中或其他业务过程中融入并实施这些措施;
2)评价这些措施的有效性(见9.1)。
当策划这些措施时,组织应考虑其可选技术方案、财务、运行和经营要求。
6.2环境目标及其实现的策划
6.2.1环境目标
组织应针对其相关职能和层次建立环境目标,此时须考虑组织的重要环境因素及相关的合规义务,并考虑其风险和机遇。
环境目标应:
a)与环境方针一致;
b)可测量(可行时);
c)得到监视;
d)予以沟通;
e)适当时予以更新。
组织应保持环境目标的文件化信息。
6.2.2实现环境目标措施的策划
策划如何实现环境目标时,组织应确定:
a)要做什么;
b)需要什么资源;
c)由谁负责;
d)何时完成;
e)如何评价结果,包括用于监视实现其可测量的环境目标的进程所需的参数(见9.1.1)。
组织应考虑如何能将实现环境目标的措施融入其业务过程。
7支持
7.1资源
组织应确定并提供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环境管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7.2能力组织应:
a)确定在其控制下工作,对组织环境绩效和履行合规义务的能力有影响的人员所需的能力;
b)基于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历,确保这些人员能够胜任工作;
c)确定与其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培训需求;
d)适当时,采取措施以获得所必需的能力,并评价所采取措施的有效性。
注:适当措施可能包括,例如:向现有员工提供培训和指导,或重新委派其职务;或聘用、雇佣胜任的人员。
组织应保留适当的文件化信息作为能力的证据。
7.3意识
组织应确保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意识到:
a)环境方针;
b)与他们的工作相关的重要环境因素和相关的实际或潜在的环境影响;
c)他们对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性的贡献,包括对提高环境绩效的贡献;
d)不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包括未履行组织的合规义务的后果。
7.4信息交流
7.4.1总则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与环境管理体系有关的内部与外部信息交流所需的过程,包括:
a)信息交流的内容;
b)何时进行信息交流;
c)与谁进行信息交流;
d)如何进行信息交流。
策划信息交流过程时,组织应:
——考虑其合规义务;
——确保所交流的环境信息与环境管理体系形成的信息一致且真实可信。
组织应对其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信息交流做出响应。
适当时,组织应保留文件化信息,作为其信息交流的证据。
7.4.2内部信息交流
组织应:
a)在其各职能和层次间就环境管理体系的相关信息进行内部信息交流,适当时,包括交流环境管理体系的变更;
b)确保其信息交流过程能够促使在其控制下工作的人员对持续改进做出贡献。
7.4.3外部信息交流
组织应按其建立的信息交流过程的规定及其合规义务的要求,就环境管理体系的相关信息进行外部信息交流。
7.5文件化信息
7.5.1总则
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应包括:
a)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
b)组织确定的实现环境管理体系有效性所必需的文件化信息。
注:不同组织的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化信息的复杂程度可能不同,取决于:
——组织的规模及其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的类型;
——证明履行其合规义务的需要;
——过程的复杂性及其相互作用;
——在组织控制下工作的人员的能力。
7.5.2创建和更新
创建和更新文件化信息时,组织应确保适当的:
a)识别和描述(例如:标题、日期、作者或文献编号);
b)形式(例如:语言文字、软件版本、图表)与载体(例如:纸质、电子);
c)评审和批准,以确保适宜性和充分性。
7.5.3文件化信息的控制
环境管理体系及本标准要求的文件化信息应予以控制,以确保其:
a)在需要的时间和场所均可获得并适用;
b)受到充分的保护(例如:防止失密、不当使用或完整性受损)。
为了控制文件化信息,适用时,组织应采取以下措施:
——分发、访问、检索和使用;
——存储和保护,包括保持易读性;
——变更的控制(例如:版本控制);
——保留和处置。
组织应识别所确定的对环境管理体系策划和运行所需的来自外部的文件化信息,适当时,应对其予以控制。
注:“访问”可能指只允许查阅文件化信息的决定,或可能指允许并授权查阅和更改文件化信息的决定。
8运行
8.1运行策划和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控制并保持满足环境管理体系要求以及实施6.1和6.2所识别的措施所需的过程,通过:
——建立过程的运行准则;
——按照运行准则实施过程控制。
注:控制可包括工程控制和程序控制。控制可按层级(例如:消除、替代、管理)实施,并可单独使用或结合使用。